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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厦门市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基本职能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团体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倡导为妇女儿童多办实事;
-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委员会组成单位
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组成单位由厦门市政府批准。目前由以下单位组成: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计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体育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市政园林局、市计生委、市广电局、市经发局、市贸发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残联、市科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及各区人民政府。
委员会领导
主 任:郭振家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黄文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学惠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翁金珠 (市妇联主席)
委 员:林书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吴明哲(市计委副主任)、许晓斌(市人事局副局长)、庄志杰(市财政局副局长)、林晓辉(市统计局副局长)、许十方(市教育局副局长)、姚冠华(市卫生局副局长)、蒋先立(市司法局副局长)、郝勇(市法院副院长)、梁吉友(市公安局副局长)、耿永胜(市体育局副局长)、傅一民(市民政局副局长)、陈建荣(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纪检组长)、黄美珠(市计生委)、于清莉(市政园林局党委副书记)、许昌尧(市经发局党组副书记)、姜元德(市贸发局党组副书记)、汤友山(市建设与管理局党组副书记)、梁志灵(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陈国兴(市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吴兹水(市环保局纪检组长)、王碧惠(市科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岩(市文化局纪委书记)、董金英(市广电局纪委书记)、杨希聪(市残联理事长)、贺向东(市科协副主席)、林淑华(市总工会巡视员)、黄鹤麟(团市委副书记)、陈宝贵(市妇联副主席)、何瑞福(思明区政府副区长)、陈远志(湖里区政府副区长)、潘少銮(集美区政府副区长)、叶莎莉(海沧区政府副区长)、叶振杉(同安区政府副区长)、陈春夏(翔安区政府副区长)
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翁金珠(兼)
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厦门市妇联,是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职能:
1、负责协调、推动委员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决定的实施和督查工作。
2、负责起草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全市妇女儿童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
3、负责承办委员会全会、主任办公会议以及其他与职能有关的会议会务工作。
4、负责指导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培训妇儿工委专职工作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5 、协助市统计局,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做好年度监测评估报告、中期和终期监测评估报告。
6、开展调查研究,为委员会研究、决定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7、负责编印妇女儿童工作简报,沟通各委员单位间及区妇儿工委间的工作信息,促进协作,推动资源整合。
8、负责编制委员会年度工作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委员会财物和档案,做好大事记编写工作。
9、完成委员会及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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