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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联是中共厦门市委领导下的人民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具体职能,即主要任务是:
1、团结、动员全市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四自"精神,加强组织妇女教育及妇女干部的专业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负责全市妇女组织建设,组织并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和团体会员开展工作。
5、组织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比"、"家庭文明建设"和"双合格"四大主体活动和两年一次的"三八红旗竞赛活动"等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
6、加强调查研究,向市委反映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
7、加强对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妇女儿童阵地的管理,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
8、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厦门市妇女发展规划》、《厦门市儿童发展规划》。
9、负责我市妇女界的统一战线工作,扩大我市妇女与港澳台妇女界及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妇联交给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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