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0年3月8日至9日,厦门市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深田路基督教礼拜堂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58名。市军管会黄副主任、市委林副书记出席大会并讲话,省属机关、省立医院附设护士学校和毓德女中的代表、厦门海关、码头搬运工友向大会献词和献花、献旗。大会报告了解放四个月来的工作;讨论通过了厦门妇女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十大提案,并对支前问题的提案进行了重点的讨论;成立厦门市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选举李珊为主任(1951年底于晶接任),姜辛耘、郑秀宝、陈惠珍、李芹、张佩芬、王淑琨(兼)为副主任。
厦门市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
1952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厦门市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基督教女青年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13名,列席代表65名。这次大会是在我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形势下召开的,这次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审议通过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以来的妇女工作的报告;表彰妇女先进模范人物;选举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正式成立厦门市民主妇女联合会。市委林书记到会作指示,蔡衍吉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出席会议并为妇女先进模范人物颁奖,市委宣传部肖枫副部长作《中苏友好月》的报告,市法院张青育院长作《关于今冬明春贯彻婚姻法问题》的报告,市协商会林采之副主席代表协商会向大会致贺词。大会通过《厦门市第二次各界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和《关于提案审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还一致通过了给毛主席、中国人民志愿军和全国妇联的致敬电。
大会选举产生厦门市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正式成立厦门市民主妇女联合会。选举郑秀宝为主席,林锦英(兼)、黄静竹(兼)、张佩芬、陈少韵为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