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数据显示,尽管目前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得到初步遏制,但势头依然居高不下。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福建省副主委林绍彬呼吁:“目前,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调已经成为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希望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B超不是唯一“元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许多政协委员一致认为,滥用B超是助推出生性别比失衡的一个直接原因。虽然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在2007年两会上,曹素英委员就呼吁:“应该通过法律,让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在刑法中增加与之相应的罪名。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计生委副主任潘贵玉在她的提案中也建议,对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的涉案人员进行刑法处罚。 但任何事物的存在没有单一的理由。许多有识之士意识到,通过B超选择婴儿性别只是手段,这一现象的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慧英认为,除B超的滥用外,长期形成的重男轻女思想,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是导致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两个主要原因。 3月8日,参加本次全国政协会议的列席人员、世界华商投资基金会会长赵泰来对记者说,我国是农业大国,长期以来的劳动力观念、重男轻女思想是造成人们特别是农村想生男孩的根本原因。 重男轻女思想不只是因为传宗接代的问题。令人担忧的是,现阶段在各个领域依然存在不同程度、不平等地对待女童、女性的问题。在政策方面,我们也依然面临巨大的挑战和亟待改善的空间。 政策制定需要性别意识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黄庆提议:“希望能够将性别和谐发展纳入到社会和谐发展中。” 西安交通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李树茁认为,治理出生性别比、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在于中国社会和文化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因此在短期内政府协调和创新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公共政策就显得非常紧迫,也是政府能够发挥重要主导作用的关键。 他认为,“关爱女孩”不仅是对女孩的爱护和保护,实际上是保护女性在生存、教育、就业、养老、参政等整个生命周期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基本权利,促使女性能够平等地利用和分享家庭和社会资源,提高家庭和社会地位,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养儿防老考量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则更加滞后,养儿防老,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河南社区教育中心主任梁军说,如果老了以后有保障,就可以有效地抑制人的生育意愿,特别是生育男孩子的意愿。 探索养老问题,有关专家呼吁,在农村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扶助标准。在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