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在市妇联、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海沧区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代表、维护、服务妇女的职能,针对海沧新区大开发大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妇女维权工作新问题,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社会化妇女维权工作的机制和载体,立足实际,不断创新,求真务实地扎实工作,构建我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格局。
一、积极协调,妇女维权各项利益关系平衡发展
区妇联积极协调涉及妇女各种利益关系的关键环节和有效杠杆,推动各职能部门加大惩治防御力度,促进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发展。
区妇联围绕“四五”、“五五”普法、“平安海沧”的创建要求,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妇女维权行动”,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注重源头参与和宏观维权,与区综治办联合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签订创“平安家庭”治家协议书30000多份。借助“两会”窗口,反映、推动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优势,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将“两纲”目标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部门规划;推动“两纲”各项目标和重难点指标实现;完成全区“两纲”中期监测统计评估工作,93%的指标已完成2010年终期目标,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区委党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内容纳入授课内容,全区已形成以人大妇女儿童工作组、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政协妇联界别、妇联妇女法律救助站、司法“148”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女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等维权机构为主体的社会化维权网络。司法机关依法维权,加大了对侵害妇女儿童案件的惩处力度。区政协发挥各界别作用,开展调研视察工作,积极为妇女儿童的发展谏言献策。各级人大加强了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妇女儿童问题的监督视察,督促有关妇女儿童提案、议案的落实。
二、宣教、服务并举,拓宽妇女维权诉求表达渠道
区妇联协调有关部门,畅通权益受到侵害后妇女的救济渠道,使妇女群众诉求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各级妇联组织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法制宣传与本区实际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法制宣传作用,切实提高妇女的法律素质。一是抓好结合,营造氛围。结合三八维权月、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6.26”禁毒日等宣传主题活动,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讲法授课、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有奖知识竞猜、文艺表演等形式,营造了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促使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妇女儿童权益。2006年举办“平安海沧 巾帼学法”法律知识竞赛,竞赛经过笔试、擂台赛,参加人数达300多人,取道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贴近实际,务求实效。针对群众文化水平有限的实际,通过法律进社区、法律咨询、送法下乡、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宣传活动,寓教于乐,大大提高了法制宣传的实效性。如2005年海沧镇妇联创作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答嘴鼓在下乡表演时就倍受妇女群众欢迎。2007年海沧街道的《平安家园 和谐海沧》文艺汇演,走遍了辖区的每个村居,所到之处观者如云,掌声如潮,该项活动还被市妇联授予2007年度“工作创新奖”。海沧法院利用“夜间法庭”绿色通道为妇女群众“夜间送法”,发放各类法律知识手册及妇女权益知识手册,提高妇女群众的维权能力。
2.拓宽信访服务渠道。加强信访阵地建设,将“请进来”与“走出去”有效结合,切实拓宽妇女群众的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工作制度,以“热心接待,耐心受理,细心承办,真心服务”为信访接待宗旨,逐步建立和规范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完善信访工作流程,做到了坚持信访台帐归档制度、定期分析总结制度等,这些制度的有效实行,拓宽了妇女表达诉求的渠道,使妇女儿童的诉求表达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常态化的轨道。结合各种节假日、“送法下乡”等活动,将法律咨询作为信访的有效载体,将妇女群众反映的问题带回来,解决好、处理好。
三、整合力量,妥善解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矛盾调处
区妇联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构建大调解、大信访格局,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少弱势妇女群体的矛盾和冲突。
1.加强维权队伍建设。健全妇女儿童维权机制,加强妇女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法律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进一步形成社会化维权格局。拓展妇女参与司法审判通道,海沧法院的20名陪审员中女陪审员共有9人,占陪审员总数的45%,凡是社会影响较大的涉及妇女的案件,邀请妇女陪审员共同审理。完善妇联三级信访网络,区、镇(街)均成立妇女法律援助站,推荐33名妇联干部担任人民调解员,联合司法局举办基层妇女调解员培训班。安排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653件(次),办结率达100%。成立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共有法官、检察官、维权干部、法律工作者等30人组成,两年来共下基层讲法授课10场次。实施“妇女维权行动”,每年组织市、区法律专家、法律志愿者深入村(居)讲法授课,现已宣讲61场(次),覆盖所有的村(居),受益群众达7354人次。
2.建立联动制度。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公益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调解等方法,及时妥善地处理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海沧法院采取定期回访制度。该院制定了涉及妇女权益案件定期回访制度,记录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满意度和对法官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对于取得的经验定期座谈交流。该院妇委会每年三八节组织本院女法官会同刑庭、立案庭审判人员,到辖区对该院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及女性犯罪人进行回访,鼓励她们安心学习、生产,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区检察院“以人为本”、采取“专人承办制”,安排女同志承办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增强维权实效。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来人来访的妇女儿童认真答疑解惑,积极出庭应诉,据实维护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关爱在线,竭力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区妇联始终把为弱势妇女办实事、办好事作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行动。开展“关爱之行”—利用各种节假日慰问各类困难妇女。五年来,慰问单亲、困难家庭、特困妇干、孤残儿等1127人次,发放慰问金、慰问品348860元。开展“健康之行”—组织医务人员走村入户为广大农村、社区妇女、新生儿童免费体检。五年来共联系妇科专家走村入户为基层近2万人次妇女免费妇科及乳腺普查,为535名儿童实施听力、智力、肢体筛查,为全区500名低保家庭的育龄妇女购买“妇女安康保险”。开展“春蕾之行”—帮助困难家庭子女寻找结队帮扶人,共同关注孩子们的成长。为百余名春蕾儿童找到帮扶人。开展“同在蓝天下,同享新生活”大手牵小手活动,组织全区159名爱心妈妈与流动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开展“大爱助孤”活动,发动区巾帼文明岗、女企业家与四川灾区孤儿孤老结对,帮扶三年,全区共有15家文明岗结对22名四川孤儿。开展“关爱外来妇女之行”--“同在蓝天下 共享新生活”活动。坚持每年举办外来妇女庆“三八”专场活动,开展“十佳外来女员工”、“外来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组建爱心俱乐部,为外来妇女和儿童提供更多的帮助,把妇联工作的触角不断向外来流动人口中延伸。开展“帮扶之行”—扶持农村创业女性。实施困难妇女创业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58名妇女提供一次性创业补助金10.4万元,为51名妇女提供小额贴息贷款255万元,对“妇字号”创业基地“上马时扶一程,发展时送一程”,充分发挥妇女创业发展资金的造血活血功能。(海沧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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