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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03年10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的厦门市翔安区,依山傍海,新区陆域面积351.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75公里,占了全市近一半,与金门一衣带水,处于闽南厦、漳、泉和金门的金四角中心,有明显的地理优势。翔安区下辖大嶝、新店、马巷、内厝、新圩等5个镇和大帽山农场,110个社区(村)居委会,2004年底,全区总人口26.02万人,妇女人口规模约12.9万,占人口总数近一半。
翔安区妇女联合会于2003年12月建立,现任主席:洪允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妇联。
二、主要职能
区妇联是我区各界妇女群众在中共翔安区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是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区妇联的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及区委和上级妇联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区妇女、儿童、家庭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召开区妇女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会议。
(二)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宣传、表彰妇女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三)团结、动员全区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推动全区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四)依照《妇女权益保障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关注和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区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扩大组织网络,拓宽工作领域。
(六)做好妇女统战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各族妇女的联络,与各民主党派和团体会员之间的联系,开展同港、澳、台及华侨妇女的联谊活动,促进祖国统一。
(七)协助政府制订和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推动全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妇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妇联行政编制2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协调员1名。
四、维权信访
(一)接访对象:机关企事业单位女性干部、职工,辖区居民及儿童。
(二)接访内容:婚姻家庭、女职工劳动保护、计划生育、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儿童等方面的问题。
(三)妇女维权热线:0592-7889968
五、区妇联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办公地址:翔安区政府主楼102-103室;
邮 编:361102
(二)主 席电话:0592-7889969
(三)办公室电话:0592-7889968
传 真:0592-7889968
电子邮箱:xafl20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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